《清遠市清城區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方案》(城區府辦發〔2017〕10號)已于2017年8月1日印發,現將《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訂背景
《清遠市清城區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廣東省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方案》、《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清遠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加快建立完善我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2017年7月3日,我局(受區政府委托牽頭)征求相關部門已經并作修改,形成了《清遠市清城區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實施方案》文件稿。
二、相關舉措
(一)指導思想
這是我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一個重要文件,有利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國務院、省及市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落實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要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堅持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堅持部門聯動、社會協同,堅持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加強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和使用,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嚴格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營造誠信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爭取到2017年底,實現信用信息歸集標準化、部門信息共享全覆蓋,基本建立政府部門聯合獎懲機制;到2020 年底,全面建成政府與社會共同參與的聯合獎懲機制,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三)健全褒揚和激勵誠信行為機制
1.樹立和宣傳誠信典型;
2.實行行政審批便利服務;
3.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
4.實行行政審批便利服務;
5.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
6.優化行政監管檢查安排;
7.降低市場交易成本;
8.大力推介誠信市場主體;
(四)健全懲戒和約束失信行為機制
1.對重點領域和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2.依法依規對失信行為實施行政性約束和懲戒。
3.建立司法案件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
4.加強對失信行為的市場性約束和懲戒。
5.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行業性約束和懲戒。
6.加強對失信行為的社會性約束和懲戒。
7.完善個人信用記錄,推動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
(五)構建聯合獎懲協同機制
1.建立觸發反饋機制。
2.實施市內跨區域跨部門聯合獎懲。
3.探索開展跨地區聯合獎懲。
4.大力推進信用信息公開公示。
5.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
6.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機制。
7.編制激勵和懲戒措施清單。
(六)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規范信用紅黑名單制度。
1.不斷完善誠信典型“紅名單”制度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規范各領域紅黑名單產生和發布行為,建立退出機制。
2.建立健全信用修復制度。
3.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處理及投訴辦理制度。
(七)加強信用制度和誠信文化建設
1.完善信用制度。
2.建立健全標準規范。
3.加強誠信文化宣傳教育。
(八)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2.鼓勵先行先試。
3.加強督促評估。
三、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清遠市清城區發展和改革局;解讀人:向金培,聯系方式:0763-3939153。